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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应急常识(二十二)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福建广电网络 浏览量:439

溺水

溺水是指被水淹的人由于呼吸道遇水刺激发生痉挛,收缩梗阻,造成窒息和缺氧,需要紧急抢救。


应急要点

●  发现溺水者后应尽快将其救出水面,但施救者如不懂得水中施救和不了解现场水情,不可轻易下水,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竿、救生圈等救人。

●  将溺水者平放在地面,迅速撬开其口腔,清除其口腔和鼻腔异物,使其呼吸道保持通畅。

●  倒出腹腔内吸入物,但要注意不可一味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倒水方法:将溺水者至于抢救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朝下,按压其背部迫使呼吸道和胃里的吸入物排出。

●  当溺水者呼吸停止或极为微弱时,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法,必要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法。


温馨提示

因呼吸、心跳在短期恢复后还有可能再次停止,所以千万不要放弃人工呼吸,应一直坚持到专业救护人员到来。

未成年人不宜下水救人,可采取报警求助的方式。

意识丧失者,应置于侧卧位,并注意为溺水者保暖。

进行现场抢救的同时,尽快拔打120急救电话。


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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