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应急常识(九)
燃气事故
燃气事故是指居民用户家中的燃气管道及燃气用具、公共区域的地下燃气管道及地上附属燃气设施、液化气钢瓶发生燃气泄漏发生燃气中毒事故或遇明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应急要点
● 发现燃气泄露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 燃气泄露时,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气设备,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风扇排风。
● 不要在充满燃气的房间内拨打电话,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不要在室内停留,以防窒息、中毒。
● 液化气罐着火时,应迅速用浸湿的毛巾、被褥、衣物扑压,并立即关闭液化气罐阀门。
温馨提示
★ 时常用肥皂水唰燃气的管道接口、开关、软管、阀门等处,观察有无气泡产生,检查燃气是否泄露。
★ 使用燃气器具时,如发现火焰呈黄色说明燃烧异常,这时一定要开窗通风。
★ 若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应关闭自用燃气阀门。
★ 不要使用国家已命令禁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正确安装燃煤取暖炉具,定期检查燃煤取暖器、燃气具。
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