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应急常识(四)
汽车失火
汽车失火不仅威胁司乘人员生命安全、毁损车辆,而且还会影响交通秩序。
应急要点
● 汽车发动机起火:迅速停车,切断电源,用随车灭火器对准火的根部灭火。
● 车厢货物起火:立即将汽车驶离重点要害地区或人员集中场所,并迅速报警,同时用随车灭火器扑灭。
● 汽车加油过程中起火:立即停止加油,疏散人员,并迅速将车开出加油站,用灭火器及衣服等将油箱上的火焰扑灭。地面如有流洒的燃料着火,立即用灭火器或沙土将其扑灭。
● 汽车被撞后起火:先设法救人,再进行灭火。
● 公共汽车在运营中起火:立即开启所有车门,让乘客有秩序地下车。同时,迅速用随车灭火器扑灭火焰。若火焰封住了车门,可以打碎玻璃,从车窗逃生。
温馨提示
★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应随车配备灭火器,并学会正确使用。
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