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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融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海韵”优秀文化视频出海项目渠道合作伙伴 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福建广电网络 浏览量:172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融科公司”)现面向社会招募“海韵”优秀文化视频出海项目渠道合作伙伴项目编号:XMRK2025-ZM05,共同开展联合运营工作。

一、合作事项

厦门融科公司作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文化数字化相关工作。本次招募的合作方为“海韵”优秀文化视频出海项目的渠道合作伙伴招募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28日招募对象合作期两年。渠道合作伙伴应能引入合格的内容合作方,提供合法合规的视频内容。

二、资格审查要求

1. 招募对象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关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招募对象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招募对象应在招募文件中提供“保证授权节目版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且授权节目需承诺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内容安播要求”等方面内容的书面承诺(提供合作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3. 两家或多家参与招募的合作方,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招募【招募对象需在招募文件中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或由经营评审委员会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4. 招募对象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5. 招募对象应承诺自2022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募公示结束时间止不良合同履行记录已起诉的节目版权纠纷并未处理完毕(提供合作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有,其招募文件将被拒绝。

6.渠道合作伙伴应承诺本项目其分成占比不高于15%,否则其招募文件将被拒绝。招募对象需提供相关分成比例的合作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招募对象应在招募文件中提供本公告附件合作方招募评分规则》所要求的合作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招募内容及要求

通过本次公开招募,确定若干家符合条件的合作方,合作期两年。合作方应保证其所供节目及服务符合招募公告的承诺。招募方有权对其视频版权链文件、版权期限、合作资质等在招募后进行再次核验,入围节目合作方应无条件配合招募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拖延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招募后签订合同时,发现合作方有提供虚假材料、版权链存在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招募方有权拒收或取消其入围资格并终止合同,并按照排序的先后递补合作方。核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作方提供的底量节目清单中相关节目完整的版权链文件;自制节目需提供版权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合作方提供的实际供应量清单中,2022年至今出品发行的节目需提供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通知书,及相关节目完整的版权链文件,独播/首播节目需提供相关节目完整的版权链文件。

招募对象应提前准备好以上证明材料(电子档),作为招募方核查备用。

四、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重点从企业综合实力分成比例内容部分维度进行打分。招募中,综合评分大于80分的合作方与招募方确认最终的合作条款,合作条款不得低于合作方首次提供的招募文件中的合作服务承诺条款。

本次招募公示结束后,由厦门融科公司经营评审小组根据各意向合作方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比审定,对符合项目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就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结果经审批通过后,以电话通知”方式公布合作伙伴招募结果。

、文件递交

招募对象须编制由本招募公告规定组成的招募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请意向合作公司2025每月28日9:30前将相关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1号2楼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融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19216915423。电子版节目单发送至邮箱:leas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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