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好后,怎样做好管理与维护后半篇文章?近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汀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办法》,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长汀分公司承建的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产权归属、播出要求、维护保障、融合保障等进行明确,使该县应急广播系统可持续应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是明确产权归属。办法指出,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设施属于财政投资兴建的国有资产,产权归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所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截留和破坏。
二是明确播出要求。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要求,分为“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两种方式,并对“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的审批、播出、存档进行了明晰。
三是明确运维保障。办法明确规定,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长汀分公司负责线路、终端运行维护,确保全县广播设备和终端广播正常运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在维护经费方面,办法规定由长汀县财政局负责将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经费保障。维护经费按县级平台及实际终端设备数量(套、点)测算后,统一划拨给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明确融合应用。办法还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与应急广播播控中心对接提出要求。同时要求电力部门负责应急广播设备设施运行的用电保障;电信、移动、联通长汀分公司负责为应急广播系统扩展有线光缆传输提供有利条件,依法依规协助做好传输线路共杆挂寄工作,保障应急广播优质通、长期通。
长汀县应急广播系统依托现有的广电有线网络,构建起省市县三级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将切实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公共资源损失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力以赴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